主页 > 装修知识 >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时间:2024-09-06 06:11:55 浏览量:

经济适用房属于社会保障性住房,是根据国家住房建设计划安排的,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按保微利的原则确定的,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1、本市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西安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西安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没有商铺或办公用房;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

1、按要求填写完整的《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有特殊情况的,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编辑总结:关于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材料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可以关注本站资讯。

© 转乾企业管理-上海店铺装修报建公司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