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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2020年宁波经济适用房还有吗 宁波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时间:2024-06-21 11:27:14 浏览量:

对于在宁波生活,并且家庭条件较为困难的人来说,一般会申请宁波的经济适用房。但是,在申请宁波经济适用房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顺便来说说2020年宁波经济适用房还有吗以及宁波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一、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2020

1、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宁波市城镇非农业户口8年以上(含本数,申请人的未成年子女不受此年限限制)且在宁波市工作并居住。

2、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

3、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本数)。女满13周岁、男满15周岁以上的异性(指父女、母子、姐弟、兄妹)同住一个房间的,其人均住房面积可放宽至12平方米。

4、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

(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3)已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5)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5、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发生任何房地产买卖或其他产权转移行为。

二、2020年宁波经济适用房还有吗

2020年宁波经济适用房还有吗?关于这个问题,一般来说,宁波每年都有经济适用房的,不过在申请的时候要满足相关的条件。关于宁波经济适用房申请的流程,相信很多人都不清楚,下面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1、领表

申请人凭户口簿、身份证通过社区居民委员会向户籍所在区办事处领取《经济适用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申请

申请人如实填写申请表

3、初审和公示

各区办事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对申请人的户口、收入、住房、资产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初审,并将申请人家庭人口、现居住地点、住房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资产、工作单位等情况在申请人所居住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一致的,实际居住地居委会应配合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公示。

4、复核

市房委办自收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

5、核准和公示

市房委办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姓名、工作单位、现住房条件、家庭人口、家庭人均居住面积、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资产情况、受理单位及住房保障*等在市国土资源局(房地产管理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

6、安置

市房委办根据相关标准计算申请人的轮候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顺序向申请人发出购房通知。

三、宁波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

1、宁波经济适用房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宁波补缴土地出让金标准按《宁波市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缴纳土地*等价款办法》(甬政办发〔2009〕8号)的规定执行,并明确该办法第五条规定缴纳的土地*等价款包含土地出让金。

2、该办法第五款规定,本办法实施后签订销售合同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包括出让土地),按规定期限后上市交易的,按财税部门核定的计税价格与原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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