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装修知识 > 虹口区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_2018虹口区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虹口区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_2018虹口区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时间:2024-06-17 09:19:14 浏览量:

虹口区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吗

已经住满5年的虹口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虹口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销售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需凭契税完税凭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尚未住满5年的虹口的经济适用房

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虹口经济适用房,由于政策规定则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出售的时候要提醒大家,按市场价格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能再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其他保障性质的住房。

2018虹口区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

一、准入规范

同时契合下列规范的上海市城镇居民家庭,能够申请购置经适房:

(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实践寓居,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

(二)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人均财富低于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富规范按前述规范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人均财富低于18万元。

(四)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作过住房出卖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契合上述规范,具有完整民事行为才能的独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28周岁、女性年满25周岁,能够单独申请购置经适房。

据悉,这是自2012年上海经适房申请条件出台以来又一次放宽经适房申请的准入规范,由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43560元、人均财富限额为13.2万元调整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富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相关部门表示,将进一步树立和完善经适房的准入规范动态调整机制,今后将依据本市经济社会开展情况、政府的保证才能、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艰难情况、房源供给等条件和要素,继续合理放宽经适房的准入规范。

二、供给规范

对申请购置经适房的,依照下列规范供给:

(一)独身申请人士,购置一套一居室。

(二)2人或者3人申请家庭,购置一套二居室。

(三)4人及以上申请家庭,购置一套三居室。

(四)申请家庭人员较多、申请家庭人员代际构造较复杂,或者经区(县)住房保证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有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收买的,区(县)政府能够酌情放宽住房供给规范,但须报市住房保证房屋管理局备案。

三、申请所需资料

1、申请表: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等签名的共有产权保证房申请表

2、身份证:申请对象的身份证明资料

3、户籍证明:申请对象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4、婚姻情况证明:申请对象的婚姻情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5、房地产权证: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寓居公房凭证》等有关凭证;原住房已被征收(拆迁)的,应当提交征收(拆迁)补偿安顿凭证

6、收入证明资料: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则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前溯1年内的收入证明资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奉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阐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施行细则》规则的其他收入证明资料

7、财富状况证明:申请对象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则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的财富状况证明资料,包括*对账单,债券凭证,商业保险合同,车辆注销证书,非寓居类房屋或者外地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寓居房屋*合同》等有关凭证,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情况核对施行细则》规则的其他财富证明资料,存在规则申请期起始日上1个月末前溯1年内出卖、赠与、支取运用较大价值财富情形的,还需求提供有关阐明和有效凭证

8、书面文件:申请对象签名的同意承受政府指定机构核对其住房和经济情况并公示核对结果的书面文件

9、其他:街道(乡镇)或者区(县)住房保证机构审核需求的其他资料。

四、申请经济适用房办理地点

申请对象应当在规则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中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提出申请。

申请对象已将本市住房出卖或者经征收(拆迁)补偿安顿、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假如具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效劳中心提出申请。

© 转乾企业管理-上海店铺装修报建公司 版权所有 | 黔ICP备2023009682号

免责声明:本站内容仅用于学习参考,信息和图片素材来源于互联网,如内容侵权与违规,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我们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处理。联系邮箱:303555158#QQ.COM (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