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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时间:2024-06-11 06:55:37 浏览量:

公积金对于合肥的职工来说,是一项福利,不仅可以用来买房,还可以用于重大疾病。但是,公积金是在一个专有的账户中储存,日常生活中是见不到的。若是有特殊情况,可以进行提取。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合肥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顺便来说说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以及合肥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合肥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合肥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对于合肥公积金的提取,符合不同的条件,提取过程需要的材料是不同的,以下是以常见的偿还住房贷款的*,提取公积金所需要的材料。

1、准备《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住房借款合同。

5、借款银行开具的还贷证明,(还款期间发生提前或结清还款情况的,须另外出具提前还款或结清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房屋共有产权证明。

房屋产权共有人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如共有产权证或网上备案单)

说明:1、转账*分为转入单位结算账户和职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转入个人公积金黄山卡的,职工需携带个人住房公积金卡受理。

2、偿还市住房公积金本部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只需提供上述1、2两项;办理组合贷款的需提供商贷部分的借款合同及还贷证明;商业住房贷款及市中心本部以外办理公积金贷款的仍需提供4、5两项。

3、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在贷款发放后的次年对应月份或之后办理。贷款结清后需在下一年度内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再追溯办理。累计提取总额不超过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整。

二、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

合肥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很多,只要符合下列条件任何一条,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三、合肥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合肥公积金提取流程:

1、首先通过安徽政务网网站(点击进入)下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提取须知。

2、之后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盖公章、签字确认)、住房公积金卡和相关提取材料至管理中心申请受理。

3、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在中心打印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上签字确认。

(二)合肥公积金全额提取的条件: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三)合肥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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