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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 房产契税*消息2021征收标准 房产契税*2021年上调

时间:2024-06-06 20:44:07 浏览量:

契税在产权转移变动的时候产生,向新业主进行征收。需要注意的是,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必须要契税等完税凭证才可以。那么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是什么?房产契税*2021年上调是真的吗?接下来的内容中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并带来房产契税*消息2021征收标准

一、房产契税2021年新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0年8月11日正式通过,确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那么新契税法中,2021年的新规定是什么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

说明:契税缴纳是法律规定的,必须依法交纳契税,否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说明:如果没有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交纳契税的话,是无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因为现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的一个必要资料就是契税的完税凭证。

二、房产契税*消息2021征收标准

新《契税法》对于2021年的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当然具体征收标准具体还是要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进行确定,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但是如果满足相关条件的话,还会给予免征或者减征。

1、2021年契税免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2)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3)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5)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6)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2021年契税减征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三、房产契税*2021年上调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的发布,2021年房产契税*上调的消息也是不胫而走,更是成为很多房地产企业广告营销的噱头,那么2021年房产契税*上调是真的吗?

1、《契税法》的颁布,很多媒体宣传2021年9月1日起,契税的征税*将会调整到3%-5%,但是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2、此次《契税法》的颁布并非直接提高契税*,具体的*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契税法》为依据,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针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情况,执行差异化*征收。

3、与此同时,国家同样会保护刚需置业群体的合理置业需求,对刚需购房者继续实施契税减免,不会直接增加契税的征税水平。

所以《契税法》的颁布,主要是从部门条例上升到国家法律的层面,有利于契税的管理以及缴纳,并非是为了提高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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