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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税费新规2021 2020年9月1号房产过户新政策 2021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时间:2024-06-06 15:43:43 浏览量:

在房产过户交易中,会涉及到很多税费,例如个人所得税、土地*、印花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地方附加税、契税等等。其中关于契税,2021年房产契税新政策是什么?接下来的内容中小编将详细为大家介绍,并带来房产过户税费新规2021,以及2020年9月1号房产过户新政策

一、房产过户税费新规2021

房产过户过程中,涉及到的税费种类多样,其中在2021年发生变化的就有契税。相比较现行的契税政策,新《契税法》中增加了两种契税免征的情况,即夫妻间过户及法定继承人继承可以免征契税。

1、关于夫妻间过户、法定继承人继承免征契税的情形,实际上现在也在实行,但是都是以通知的形式规定,此次正式纳入《契税法》中。

2、关于免征的情形,《契税法》第六条进行了详细、明确的规定,具体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灾后重建等情形可以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2020年9月1号房产过户新政策

2020年8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并于2020年9月1号起正式实行。那么其中有哪些新的新政策呢?

1、将原来征税范围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意味着出让非国有土地使用权比如集体土地使用权也要缴纳契税。

2、将原来在《契税暂行条例细则》中规定的内容纳入进来,例如如“以作价*(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以及减征免征政策等等。

3、将原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单行文本*公布的规范性文化纳入进来。比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的规定,为财税[2014]4号文《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的内容。

三、2021年房产契税新政策

2021年9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便正式开始实施,那么其中房产契税新政策有哪些呢?

1、《契税法》第二条将《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修改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集体土地使用权出让过程中,受让方也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2、重新确定契税*的决定权,由省级政府变更为省级人大常委会。

3、《契税法》中契税的征收主体发生变化,由“土地、房屋所在地的财政机关或者地方税务机关”统一为“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务机关”。

4、《契税法》新增加两种免征契税情形,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的,或者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5、《契税法》规定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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