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事项
时间:2024-11-05 21:39:57
浏览量:
1、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2、要经常和物业保持联系,经常性了解出租房屋物业费、水费及电梯费等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有跨季度大量欠费情况请物业一定要告知,防止出现租客欠费不辞而别事件发生。
房屋出租注意事项
1、办理出租房屋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手续。按照法律规定,除经依法批准修建的住宅可以无须办理竣工验收合格手续及消防验收合格手续而出租之外,未取得房屋权证的厂房、仓库、楼、商业铺位出租的,必须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及消防验收合格证,否则,将可能导致该租赁合同被法院以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认定为无效合同。从而导致双方所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出租人也将因此承担因合同无效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2、在出租房屋时,应当能够提供对房屋和商铺拥有合法的权利的文件。因为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以不动产登记作为其合法权的证明。在签订房屋或者商铺租赁合同时,出租方必须拥有对房屋享有权或者享有出租权。
3、如果用于出租的房屋属于利用农村集体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而出租建筑物的,必须先行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按照法律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应当严格使用,如果未能办理规划许可证,则不能用于非农业经营和收益,否则将导致合同因违反国家强制性法律规定而被法院认定属于无效合同。
其他文章
- 埋地天然气管道用什么管?
- 什么样算是门窗相对?
- 当代八大山人倡导回归自然的山居生活
- 临空墙和人防墙区别
- 盖房子四个角怎么校正?
- 卧室一股酸味找不到原因
- 超高含“金”量,大王椰板材携手中国羽毛球队,发力体育
- 雅安泰防盗门是名牌吗
- 床垫能摸到弹簧是不是放反了
- 艺术漆和乳胶漆的寿命
- 装修房子甲醛多久可以散去
- 小区开几个门由谁决定
- 旧木门最简单的翻新方法
- 楼层共振噪声怎样解决?
- 实木复合和实木多层有什么区别
- 结构胶能粘什么材料
- 卧室墙面发霉还能睡吗
- 大理石桌面破损如何修复
- 集成吊顶灯坏了能修吗
- 床垫中间凹下去处理妙招
- 混凝土塌落度损失和哪些因素有关
- 开空调窗户要留多大缝
- 卡槽式纱窗的拆装
- 日立x吕思清青少年小提琴夏令营,携手大师引领生活方式全面升级
- 混油漆和烤漆的区别
- 装地暖的好处和坏处
- 小区消防通道地面划线要求
- 执手锁从外面怎么撬
- 木门框与墙体脱落用什么胶水
- 装修有必要全屋挂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