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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车位开发商有权出售使用权吗

时间:2024-10-26 04:41:31 浏览量:

人防车位开发商没有权出售使用权。根据规定,人防车位是不能买卖的。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作停车使用的车位,该类车位产权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什么是小区人防车位?

人防车位是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的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这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所有权归国家。人防车位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租期不得超过20年。

人防车位属于业主还是开发商?

1、人防车位的归国家所有,既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

2、目前按照《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是由开发商投资所建设的,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开发商享有其使用权。人防车位具备了构造,利用上的独立性,不属于业主共有。

3、人防车位不能进行买卖,人防车位和小区的普通车位是不一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是开发商在使用和管理。

购买车位需要注意什么?

1、车位产权

首先要看车位是否归开发商所有,即开发商是否拥有所有权。若购买的车位、车库不能办理产权证,则说明该车位或车库是不能销售的。如果车位是公共设施,开发商就不对其享有所有权,更不能将车位进行市场交易。

2、必须要取得预售许可证

车位预售许可证和开发商卖房要取得预售许可证一样,也是必须要取得的。购房者在审查预售许可证时需注意,如果地下车位与地上商品房是一并申请预售的,应当在预售许可证的备注栏内注明地下车位的批准预售面积。如果地下车位是单独申请预售许可证的,在预售许可证的“项目类型”栏内会加以注明。

3、买车位不能用公积金贷款

我们都知道,住房公积金应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新增)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公积金贷款不能用于购买除自住房以外的东西,当然就不能用于购买车位。

4、具体细则要写进合同中

在签订购房预售合同时,如果车位是随房屋一并预购的,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就车位的四至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在预售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清楚,最好附有平面图,并约定好出现差异的解决方式。购房者如果是先预购商品房再买车位的,则可与开发商另行签订预售合同,并在合同内注明预售商品房的具体情况,并进行登记备案。

人防车位使用的“两种模式”

方式一:转让人防车位使用权

陈先生购买车位的方式即属于这一类。合同中约定:该地下车位系甲方按照国家规定投资建设的战时用于防空人防工程,甲方(开发商)享有非战时或其他非紧急状况下的使用权,该地下车位的使用期限与所依附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期限(70年)一致。

同时,合同指出,该地下车位属使用权转让,甲方(开发商)不承诺为乙方(购买者陈先生)办理地下车位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文件;而一旦国家政策允许甲方向乙方进行权属分割,届时,甲方承诺将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

方式二:人防车位使用权出租

据了解,有少数开发商在“销售”人防车位时,跟业主签署的是《地下停车位使用权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70年。但此项与《合同法》第214条相冲突,《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因此,一些开发商在其租赁合同中,将人防车位的租赁期限约定为20年,并同时约定将剩余的50年使用权无偿赠送给购买者,以此规避合同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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